投诉河南省邓州市的供电单位不依法办事
投诉河南省邓州市的供电单位不依法办事投诉人:王聚才,男,26岁,联系电话:15XXX220000,住址:河南省邓州市
被投诉人:一、邓州市电业局;二、邓州市供电单位
投诉要求:
1,依法查明本投诉事实;
2,确认被投诉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断投诉人的电违法;
3,请求被投诉人赔偿因此投诉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共3153.15元;
4,请求被投诉人向投诉人公开作有诚意的赔礼道歉,并保证今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;
事实和理由:
2009年1月中旬至今,投诉人处几乎是天天都有停电,有时一天停电还不止一次。投诉人作为合法公民,合法电力使用人,从来都是依法向国家的电力部门交纳所使用的电费。但每次停电投诉人都没有收到任何停电通知,一点也不知情;投诉人没有一点心理准备,导致给投诉人的正常生活、工作带来了严重干扰和损失。
投诉人并没有违反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六十六条里的8项任何一条,故,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违反了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六十七条、六十八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二十九条以及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》第二十八条;投诉人认为,依据《合同法》第六十条,被投诉人在停电前应向投诉人履行告知义务。
投诉人认为,被投诉同时还侵犯了《消法》所赋予投诉人的公平交易权,以及投诉人依法应享有的知情权。
基于上述事实、理由和依据,请求依法支持投诉人的请求。
此致
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
投诉人:王聚才
2009年12月26日 限电了 神经病,有本事去政府申请个一类单位,停电时提前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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